关于举办2007年北京科技周活动的通知
各区、县人民政府,市政府各委、办、局,各市属机构:经市政府同意,2007年北京科技周(以下简称科技周)活动定于5月1 6日至2 5日举办。本届科技周活动的主题为“携手建设创新型国家——和谐北京科技奥运”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,紧紧围绕“新北京、新奥运”战略构想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建设创新型城市目标,按照本届科技周活动主题,弘扬科学精神,重点宣传自主创新、科技奥运、节约能源资源、保护生态环境、保障安全健康、建设和谐村镇等观念和知识,引领广大市民特别是青少年理解科学、参与创新,组织开展形式多样、生动活泼的科普活动。 二、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做好本届科技周活动组织工作。成立科技周组委会,副市长赵凤桐任组委会主任,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。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技周活动的组织工作,切实加强领导,把组织科技周活动与贯彻实施《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<北京市全民科学素质建设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(京办发[2006]2 6号)和中央有关部门关于加强科普能力建设、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起来,与开展“迎奥运、讲文明、树新风——我参与、我奉献、我快乐”活动结合起来。科技周活动要注重针对性,突出时效性,贴近公众,重点放在基层,突出区县的特色。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,发挥科研院所、高校实验室、科技场馆、科普基地、青少年科技馆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、社区科普示范基地、社区青少年科技活动场所的科普功能,集中向社会开放,提高科技周活动的质量和水平。要突出“安全第一”的原则,切实重视科技周活动安全工作,认真制定并落实安全预案,责任到人,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。 三、要加强科技周的宣传工作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,做好科技周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,营造浓厚氛围。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主动加强与中央在京科研机构、高等院校的联系,积极争取中央单位的支持,提升活动水平,扩大宣传效果。 四、科技周活动要厉行节俭,务求实效。区县科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、引导、鼓励社会组织参与科技周活动。 五、各地区、各部门、各单位要全面总结本届科技周活动情况,于6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和相关声像资料报科技周组委会办公室。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
二00七年四月二十三日
文章来源:北京科普之窗 (2007.05.10)



